按照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从9月8日起至9月20日,对全院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上学年表现情况开展了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现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学院办公室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29-82337023(张老师),511办公室
邮箱:zlb112@chd.edu.cn
附件:1.博士班全体.pdf
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