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长安大学2021-2022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长大团发〔2022〕7号)要求,经自主申报、民主推荐、学院团委评选、学院党委审核通过,拟推荐21个先进集体和280个优秀个人(具体名单见北校区1#学生公寓1层中段公示栏)。
现将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至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名向学院团委提出。
联系电话:029-61105416
邮箱:jgtw2020@chd.edu.cn
共青团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