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进一步加大。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年第8号)和《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2022年第7号),为切实做好学院“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现就落实通知精神和会议要求告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夯实责任
院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省和学校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要坚持极端负责,坚持自觉主动,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院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做好《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宣传解读,把通知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确保每名教职工了解、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院属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有布置、有举措、有检查、有核实,夯实单位主体责任和教职工个人防控责任。
二、严格教职工出行管理
院属各单位教育引导本单位教职工(含临聘)、离退休人员“五一”假期期间不出省,非必要不跨市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确需跨省跨市出行的,各单位须严格审批,教职工提前在请假系统请假并获批后出行,向学院办公室报备交通工具和行程轨迹等具体信息。要充分考虑到省外返校时须居家健康监测1周的要求,不得影响收假后正常工作的开展。外出时要加强个人防护,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院属各单位要精准掌握教职工健康状况和假期活动轨迹,做到离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三、严格教职工返校管理
从省外返回的教职工(含同住亲属及校内居住的其他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回后一律居家1周健康监测,期满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返校进入教学区的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教工防控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教学区。对返校后出发地变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的人员,立即按要求进行隔离管控,并及时上报行程信息并配合做好风险排查。对假期内家中有省外旅居史共同居住人员的教职工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四、持续做好全员健康监测
院属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全员(包括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临聘人员、同住家属、租住户、遗属遗子女、校内管理的其他人员等)健康日监测,建立完善台账。要引导教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加强自己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须及时向学校和社区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坚持教职工每日体温监测和健康打卡,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每日数据和重点人员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送。
五、做好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
院属各单位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协调解决教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做好本单位居家健康监测、隔离和封控人员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等工作,对重点人员做到“一对一”专人联系与服务,管控措施、健康状态和其他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台账,按时上报。
六、加强校园活动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线下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要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按规定制定防疫方案,报综合协调组审批。不得邀请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线下活动。
七、加强值班值守
学院高度重视,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等工作要求,做好假期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主要负责同志要畅通联系渠道,遇有紧急、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理。
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落实好上述措施,同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并要求严格遵守。
特此告知。
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