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安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经个人申报、学院考察,初步确定刘明杰等10名研究生为学院2022—2023学年拟聘用研究生助管人选。
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学院办公室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29-82337023(张老师),511办公室
邮箱:zlb112@chd.edu.cn
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2日
建筑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管拟聘用人选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