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
推荐选拔的学生基本条件须符合《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长安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或《长安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硕博连读申请资格由学院审核,申请考核生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符合申请资格者,由学院组织考核和复试;
3.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4月24日后登陆学信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4.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提交报考2023年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7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小寨校区510办公室;
2.2023年4月8日-12日,报考考生资格初审和复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加入学院复试群:789172095,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将在群内通知;
3. 2023年4月24日后,拟录取考生登录学信网报名。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医院:1)三级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2.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3.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4.长安大学在校学生复试时无需体检,进入拟录取后再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要求
1.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2.本院学生成绩排序,可以在小寨校区510办公室查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337200
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长安大学2023年推荐选拔“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https://yzb.chd.edu.cn/2023/0403/c2770a22859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