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根椐学校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我校将于第10-12周(4月24日——5月12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助推“双一流”建设,根据《长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长大教〔2012〕296号)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实际,现将我院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准备阶段:
1.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胡志平
成员:刘明和、邢国华、闫秀萍、孟庆鹏、王步、李晓光、
白亮、袁春燕、刘岩、王启耀、乔朋、赵红梅、江超、黄小乐、刘云博、李萍、杨西玲。
2.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发放、回收和整理各种调查表格。
3. 5月10日前各系、室召开会议,布置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事宜。
4. 4月28日前由学办负责召开学生干部和学生班级会议,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布置检查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
1. 以教学系为单位,组织落实以下工作:
(1)第10至12周三周时间,各系、教研室组织安排好教师相互听课或观摩教学、检查教案。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和质量,课程思政、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辅导答凝、教授担任本科生课程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听课卡片。安排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学存在的问题,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方法。
(2)各教研室重点围绕教风、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期中考试、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各自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进行自查,从严控制调、停课数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坚决杜绝随意调、停课和任意调换教师、上课地点的现象。
(3)专业认证持续改进。各院系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建立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机制的指导意见》(长大教评〔2022〕200号),组织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毕业要求合理性与达成度、课程体系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度与毕业生情况评价工作的情况。
(4)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安排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2. 由学办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工作:
(1)第10周组织学生填写《长安大学学生评教评价表》《长安大学教师授课质量学生问卷调查汇总表》电子版。统计汇总后交学院教务办。
(2)组织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及各门课的学习效果和负担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管理,后勤管理等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记录表》(一)、(二)电子表格后统一交学院教务办。
3.学院教务办组织安排以下工作。
(1)负责全院教学检查资料的发放、收集、统计和整理。汇总后交学校教务处。
(2)负责本次教学检查的具体安排、协调和监督工作,保证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工学院2022-2023(二)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定于2023年5月8日(周一)19:00在WT1101教室召开,请2020、2021、2022级每班安排班长或学习委员一名同学参加,教学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教学督导、各教研室主任、教务办全体人员、辅导员按时参加。
三. 总结阶段:
1. 各教研室在检查的基础上,5月12日前根据检查情况写出各自的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汇报表(一)、(二)、(三),电子版交院教务办汇总
2. 学院通过对检查情况的总结及调查表的统计,最终写出学院的期中教学总结,并上报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建工学院教务办2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