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1/2022级本科学生班级: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及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2023年度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有关内容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专业分流涉及学生和工作方式
1.涉及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为2021级本科招生计划中明确标识为“2023分流”及2022级本科招生计划中明确标识为“2023分流”的按照专业类招生的全体本科生。2020级、2021级已分流但学籍异动(如休学恢复学籍、降级、试读等)的学生不参与本次分流,但仍需要按学籍异动前专业方向在网上报名。
2.2023年度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均在线上完成,依托“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开展。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院公布细则和分流计划。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7:00之前,各学院需公布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专业班级容纳量,教务管理人员在线录入本单位各专业分流计划。
2.学生申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9:00至5月10日(星期三)17:00学生登陆“本科教务”进行在线报名,同时可申报多个志愿。
3.学院录取。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9:00至5月16日(星期二)17:00学院负责在线审核学生申报信息,完成专业分流录取环节全部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专业分流学生申报的专业志愿必须是本学院原所在专业大类下的专业,学生需报满所属大类下的所有专业,有几个专业按志愿排序报几个。
2.各专业最大接收人数以专业所在学院自行制定计划为准,原则上班级人数上限不得超出40人。
3.分流后如有班级变更,请在教务系统“班级管理”下进行班级的“新建”增加或将失效班级做成无效日期(有效时间第二个改成当天之前的日期)。同期向教务处学籍科报送分流后待修改专业班级名称。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按时开展工作,及时通知到所有学生并做好政策宣讲和学生相关问题解答。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