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兹定于2023年6月10日(周六),召开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四届二次教代会,请全体正式代表、列席代表按时参会,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下:
1. 开、闭幕式时,请代表提前20分钟到会场签到,并在到达会场后将手机关机或者调至静音状态;
2. 分组讨论安排详见附件1;
3. 大会议程、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4. 学院四届二次教代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3。
请各代表小组秘书及时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请提前请假。
附件1: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四届二次教代会分组讨论工作安排
附件2: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四届二次教代会议程、日程安排
附件3: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四届二次教代会领导小组名单
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6月8日
附件1: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四届二次教代会分组讨论工作安排.pdf
附件2: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四届二次教代会议程、日程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