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师生:
我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进入后期阶段,为了顺利完成此阶段工作,按照《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教[2023]19号)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志平
委 员:邢国华、吴 涛、王 步、李晓光、刘 鸣、李建峰、王 冰
田 威、白 亮、乔 朋、刘 岩、王启耀、袁春燕、江 超、赵红梅
秘 书:黄小乐
二、答辩时间
6月11日(星期二)
三、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1、学院仅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且重复率<30%为合格。为保证我院毕业(论文)的质量,配合学校执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查重检测模块已经开放。由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到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稿模块,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查重检测,检测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重复率符合要求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结束后2日内,学生将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到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模块(注意:根据全国抽检材料提交要求,最终稿提交PDF格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完成最后一次检测。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1.答辩方式
2024届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方式进行,在国(境)外的留学生、联合培养学生等可采用线上答辩。线上答辩所采用的软件由答辩组自定,需提前做好调试。
2.答辩要求
①各答辩小组答辩工作(包括二次答辩)必须在6月12日前进行;
②答辩会场要进行布置,有条件的话可以做横幅;
③每个学生答辩环节从汇报、提问、答辩、点评整个过程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④成绩评定严格按照《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3.成绩录入
各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将成绩于6月9日前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结束后,学院在6月13日前将答辩成绩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并将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百分制)录入教务系统。答辩成绩、指导教师成绩和评阅教师成绩等三项成绩录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3、4。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构成,指导教师评分占比30%,评阅教师评分占比20%,答辩小组评分占比50%。成绩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为统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期格式。现做如下规定:
2020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2024年6月),(系统导出归档)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指导教师用)(6月5日-6日),(系统导出归档)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评阅人用)(6月7日-8日),(系统导出归档)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2024年6月11日)。(系统导出归档)
五、领用答辩材料及档案袋购买
学院教务办准备答辩表格、答辩记录用纸、笔等,各答辩小组于6月3日-6月7日前到教务办领取答辩用材料。毕业设计成果档案袋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统一到图书馆教材供应中心购买。
六、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评选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名额分别按照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3%、1%向上取整计算而来,详见附件5。推荐指标如下:
项目 | 土木工程 | 工程造价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小计 |
校级优秀设计 (论文) | 各答辩组推荐,各专业上报,学院答辩委员会确定 | 17 | |||
校级优秀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 从学院推荐为长安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中产生,学院答辩委员会确定。 | 6 |
2.学院拟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须为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3.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拟推荐为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份。
4.6月13日前,各专业负责人将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学生名单及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清单材料统一报学院教务办.
推荐材料及要求如下: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推荐材料及要求按照《长安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执行。上报材料除《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包括: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6)、1500~2000字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模板样例见附件9)(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档)等,报送教务办(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致远大厦E6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xl@chd.edu.cn。
(2)优秀指导教师
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已经被推荐为校级优秀的指导教师均可申请,由系(室)推荐,学院按照《长安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所规定条件组织评选后填写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并报教务处,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七、材料整理和报送
1.答辩后,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毕业设计修改完善,最后,经指导教师确认后签字,学生方能离校。
2.指导教师应认真核对所带学生的设计成果资料、评审表(系统导出)和答辩记录(顺序为:成绩评定书、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答辩评审表、答辩记录)。有签名的地方不得空缺,主管院长的签字统一在教务办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12-6月16日。
3.6月14日下午15:00召开学院答辩委员会会议,根据各专业毕业设计情况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人员名单。
4.各专业6月16日上午前将最终毕业设计成绩报教务办,并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学院教务办邮箱jgxyjw@chd.edu.cn,表格在学院网站下载。
5.各专业作好毕业设计的总结工作并于6月17日前将毕业设计总结及“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办。
八、材料归档
1.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版资料归档工作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电子版文档以妥善方式保存,要求PDF格式以“专业+学号+姓名”命名,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请在命名时增加备注“校优”。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版)由学院负责归入学校档案室,长期保存。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附件:
1.查重检测稿提交及审核操作手册
2.答辩工作流程及成绩录入操作手册
3.指导教师给分操作手册
4.评阅教师分配及给分操作手册
5.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指标一览表
6.长安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7.长安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8.202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推荐清单
9.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样例
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