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修订)》(长大建工党〔2023〕12号),院属各单位根据各类人员考核办法组织考核测评并计算个人综合工作量,经学院1月17日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并提出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现进行公示,详见北校区学院机关办公区公告栏。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其间,如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029-82337233
电子邮箱:jgxybgs@chd.edu.cn
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