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5年科研项目经费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张立芳发布时间:2025-05-08浏览次数:610


根据学校《长安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以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现将我院2025年科研项目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招收科研博士研究生1名,培养类型为学术学位。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5月14日前(具体时间在“建筑工程学院2025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群”内提前通知)

2、复试地点

长安大学小寨校区一号教学楼705室

三、其它

1、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要求与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相同

2、该类别是专项招生,申请人必须提前与导师沟通一致并由导师出具同意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书面意见(附件2)。




附件1:《长安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博士研究生导师接收意见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