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诚聘海内外英才

发布者:陈英发布时间:2026-03-10浏览次数:10


建筑工程学院是长安大学重点建设学院,学院主干专业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在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和陕西省的支持下,经过70年不懈努力,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当前学院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大力提升长安大学土木工程学科整体竞争力与影响力,聚焦人才培养,积极奉献社会,追求卓越,锐意进取,向着建设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学院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长安学者人才支持计划选聘

(一)招聘岗位全职

杰出人才岗位、领军人才岗位(A1 岗、A2 岗、A3 岗)、拔尖人才岗位(B1 岗、B2 岗)

(二)需求专业:

土木工程及相关交叉学科等。

(三)招聘对象:

1. 杰出人才岗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教授;发达国家顶尖人才、世界顶尖科学奖项获得者或提名人选。

2. 领军人才岗位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在立德树人方面表现优秀并取得重要成果。在其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系统性、创造性的突出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具有带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的能力。

3. 拔尖人才岗位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在立德树人方面表现优秀,创新能力突出,取得较高学术成就,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岗位待遇

参照学校“长安学者”支持计划,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确定待遇和支持条件

专任教师招聘

招聘计划

需求学科/专业/方向

学位要求

聘用方式

联络人

土木工程(0814)、力学(0801)、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502)、土木水利(0859)、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清洁能源技术(085807)、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等相关学科方向

博士

准聘

(师资博后

陈老师

029-82337341

yingchen@chd.edu.cn

负责人:院长邢国华

E-mail:ghxing@chd.edu.cn

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能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渊博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勇于探索,思维创新。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记录等。

2. 岗位和资格条件

1)年龄:截至2026715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1993715日后出生)。

2)毕业(出站)时间:博士研究生于202591日至202612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应未办理出站调动手续且于20261231日前出站。

 ★说明:国内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尚未取得的,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

3)满足招聘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

 ★说明:应聘人员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自行确认学科专业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要求。

招聘程序

1. 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chd.edu.cn),申报岗位(职位)、填写报名信息

2. 资格审核

学院登录招聘网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并复审原件,确定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3. 组织考察

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试讲考察、心理测评等。

4. 学校审批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议,择优遴选,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5. 公示、体检、签约

拟聘人选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拟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入职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 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寄我校,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持博士后出站介绍信等材料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方式

专任教师实行“准聘-长聘”管理,进校后聘用至准聘岗位,待满足长聘条件后转入长聘岗位,准聘期限一般为6年,按照每3年一个聘期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或可依托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单位,来校按“准聘(师资博士后)”聘用并办理进站,受聘人员按专任教师与博士后双重身份管理,与非设站单位“准聘”人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任务均一致。

(五)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在线上招聘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应聘人员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职位)。

6.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在应聘全程保持联系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长安大学北校区建筑工程学院

学院官网:https://jzgc.chd.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7341029-82337233

电子邮箱:yingchen@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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