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工会
专题栏
当前位置:首页  二级工会  工会职责


建筑工程学院分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分会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分会主席对学院工会工作全面责。

二、分会委员会实行分工制,委员必须搞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对分会主席负责。

三、分会委员会每年组织委员集中学习 1——2 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运理论,工会基础知识,每个委员每年所撰写1——2 篇学习心得或文。

四、分会委员会每年召开 2 次全体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研究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五、适时组织发展新会员,教职工入会率达 100% 。

六、分会委员会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 2——3 次有影响的教职工活动。

分会主席职责

一、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工运理论,积极组织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校党委、行政的决议。

二、负责分工会全面工作,主持制定分会工作计划,做好分会工作总结。

三、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教育和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加强对分会小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提高会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六、组织会员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积极参加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和“献爱心”活动。

七、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关心教职工生活,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八、积极参加校工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九、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干部形象建设规范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重要思想,做学习宣传的模范。

二、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工会法》和《教师法》等法纪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密切联系学院教职工,充分发挥维护、组织、参与、教育的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做努力工作的模范。

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做反腐倡廉的模范。

五、谦虚谨慎,平等待人,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做为人师表的模范 。

宣传委员职责

一、制定和提出本级工会宣传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搞好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做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了解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协助抓好师德建设。

四、积极向各级报刊投稿,宣传学院工会工作。

五、负责本级工会文字材料工作。

文体委员职责

一、制定和提出工会文体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搞好工会文体活动。

二、适时适地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协助参与建设“教工之家”,维护教职工学习、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权益。

四、完成分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委员职责

一、负责工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

二、积极发展工会会员,负责对会员的培养、教育及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搞好工会年报,收好工会会费。

三、协助主席搞好分会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工作。

四、负责“教工之家”建设和推优评选工作。

五、研究制定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分会干部学习、教育工作。

六、负责工会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七、完成分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

福利委员职责

一、根据有关章程,按照《工会会计制度》。提出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方案,交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工会会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杜绝乱开支,做到手续齐备。

三、参与制定有关教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负责校、院福利费和慰问品的发放以及慰问离、休教职工工作。

五、负责宣传“意外伤害”和女教工 “特殊疾病” 保险工作。

六、完成分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

女工委员职责

一、积极组织分会女教职工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

二、了解、关心困难女教职工生活,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积极开展“姐妹献爱心”活动。

三、组织分会女教职工积极参加女工委开展的各种文体活动和“送温暖”活动。

四、积极参加女工委组织的会议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完成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小组长工作职责

工会小组长在本单位工会主席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认真执行上级工会的各项决定,组织本小组的职工参加各级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 动员和组织本小组的教职工积极参加教学、科研、业务工作。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维护好本小组的教职工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热心为本小组的教职工办实事,努力做好本小组教职工的福利慰问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活互助活动。

五、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六、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及时发展新会员。 积极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会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学校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重大问题。

二、每学期至少召开 2 次分会委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每学期召开1 — 2次工会小组长会议,听取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工会工作的进展情况,部署工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商讨制定落实措施。

三、凡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到:

1. 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认真记录,积极发言。

3.及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一、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标准。

二、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审查。

三、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四、工会经费报销,必须有正式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日期、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单位公章等必须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否则,视为作废单据,单据背面一般要有 2 名经办人签名 , 分会主席审批签字、方可到校工审查报销。

“送温暖”帮扶工作制度

为做好“送温暖”帮扶工作,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了解教职工困难情况,平时通过同事之间、工会小 组长或工会会议了解教职工困难情况。

二、要跟踪解决教职工困难的全过程,直到困难解决完毕。不能解决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三、建立生病住院慰问制度,凡是教职工生病住院,院工会都要表示慰问,由院工会向校工会提出申请慰问金300元。

四、建立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慰问制度,由院工会向校工会提出申请慰问金500元。

五、建立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慰问制度,根据其情况程度不同,由院工会向校工会提出申请慰问金200元至500元不等。

 

建工学院分会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院办:(029)8233 7233(小寨)
  • 学办:(029)6110 5417(渭水)
  • 本科生教务:(029)6110 5340(渭水)
  • 研究生管理:(029)8233 7200(小寨)
  • 邮编: 710061 地址: 西安市长安中路75号